教练车是用来培训学员的
教练不单要教授驾驶技术
还要教学员文明驾驶、遵法出行
然而方城这位驾校教练
却使用套牌肆意违法
1月8日16时30分许,方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柳河镇执勤时,发现一辆机动车号牌为豫R5A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民警执勤点前突然停车,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在对其车辆进行核查时,发现该车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改动痕迹,且该车号牌登记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孟某承认车辆系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平时在驾校当作教练车使用,没想到这次开车出来就被交警查获。
孟某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被一次记12分,处罚2000元。下一步,民警还将通报该教练所在驾校,对该教练进一步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套牌假牌车辆的危害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市民
遇到可疑车辆
积极向蜀黍举报!
同时
交警蜀黍也将继续加大力度
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确保市民们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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