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8时25分许,南京金安油罐清洗部工人在中石化六合利华加油站地下2号柴油罐清罐作业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清罐过程中,未将2号柴油罐与油气回收系统的连通管道隔断,汽油罐内挥发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扩散至2号柴油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发生闪爆。
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进行试营业;未制定清罐作业方案,未辨识受限空间作业风险,未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违章冒险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差,不熟悉加油站工艺流程,不清楚清罐作业程序、设备实施改造情况,监护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自动控制系统形同虚设,汽油罐、柴油罐的液位已达到高报警和高高报警值,自动控制系统没有起到报警、紧急切断的作用;对承包商安全管理不严格,作业过程缺乏有效管控。
为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各地应加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制定专项清罐、施工作业方案,严格执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清洗、吹扫、置换、检测等要求,规范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逐项确认落实隔离隔绝等各项安全措施,实行专人监护,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各地要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完善自动控制设施,强化维护管理,确保自动控制系统、超限报警和联锁切断设施完好并处于正常投用状态。在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双层罐改造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自动控制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未投入正常运行的油罐以及未经验收合格的油罐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各地要督促企业强化加油工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位员工都能熟知加油作业风险、操作程序和风险控制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独立上岗作业。同时要结合加油站安全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按照有关规定为岗位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切实提高岗位人员应急意识和初始应急处置能力。
春节即将来临,各地“两会”正陆续召开,当前也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各地要切实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加油站应采取停业整顿、暂扣经营许可证等措施,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事故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