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师傅注意啦!
接下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
2月4日(春节)前,广东交警将对超限超载车进行严查!
2月4日(春节)前,广东交警将对超限超载车进行严查!
2月4日(春节)前,广东交警将对超限超载车进行严查!
据了解,2月4日(春节)前,广东交警部门将继续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对超限超载车进行严查!
根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异地用警联合执法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统一行动的通知》(粤公通字[2018]162号)要求,组织全省异地用警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统一行动。
● 拒绝上路标准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
按照法规,超载货车将会受到如下处罚:
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除查处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之外,发现货车存在同车道行驶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法变更车道、违法倒车、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行为,交警毫不手软,一并查处;对安全设施不全、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件不全(含挂车机件不全)等违法行为,对驾驶人进行警告和教育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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