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过年了
为了群众的出行平安
交警蜀黍们更忙了
有人以为可以趁蜀黍忙
以身试法整点外快
不是一个
而是三个
扎堆一起搞事来了!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早晨,漳州芗城交警大队巷口交通违法处罚站,来了三位不速之客!他们想干啥呢?
11日上午11时20分许,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林某,来到芗城交警大队巷口交通违法受理处的3号柜台前,拿出一本驾驶证和一本车辆行驶证交给工作人员小林,要处理某公司所属车牌为“闽DXXX25”大货车的交通违法。
小林根据规定对林某提交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仔细查验,发现林某提交的行驶证存在异样,直觉告诉他这本行驶证可能有问题!
经过系统比对,该行驶证上的部分信息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初步判定该证涉嫌“假证”。为了避免出错,小林与值班民警进一步做了更细致的比对,比对后的结果:该证系“伪造”的!
无独有偶,11日当天上午同一个时间段内,持“假行驶证”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人,还有另外两个!是的,没错,总的是三个!一个也是林姓男子,另一个是徐姓男子。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三人互不相识,处理的车辆也非同一家公司,为了蝇头小利,不约而同扎堆造假犯法来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肯定真不了
交警蜀黍见过的套路
已经数不胜数
区区造假
也想蒙混过关?
2019年1月14日,芗城交警大队依法对三名持“假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的嫌疑人进行了口头传唤。其中嫌疑人林某、徐某经过询问,对自己1月11日当天持假行驶证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行为供认不讳!另外一名林姓嫌疑人未到场接受询问,大队将对其进行书面传唤。
在调查过程中警察蜀黍还发现,两名嫌疑人不仅涉嫌“伪造证件”,还涉嫌“买分卖分”!车辆均不是他们本人所驾驶,他们以一分150元的交易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接下来他们将面临着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分12分和驾驶证降级等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得不偿失啊!!!
小伙伴们可要看清楚啦
买分卖分可是涉嫌违法
伪造行驶证更不是闹着玩的哦!
蜀黍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买分卖分”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是明确将买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二是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罚。
三是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四是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提示
买卖分不仅仅是违法行为
将面临拘留罚款处罚
还关系到卖分驾驶人的切身利益
1、驾照扣分与保费挂钩
你违法行为的情况与交强险、商业保险费率是跟着走的,违法次数越多保费就越高。
2、大车类驾照记满12分要降级
B类以上驾驶证被扣光分,直接注销最高准驾资格,下降一个等级。如果还是实习期,直接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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