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改革创新 担当作为
奋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月19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对会议作出批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做工作报告,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各产煤地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创造性做好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督促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不断强化事故查处和应急管理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实现了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四个下降”,创历史最好水平。
会议强调,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严重,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仍有差距,采掘接续失调带来系统性安全风险仍然存在,煤矿安全基础仍然薄弱,淘汰退出任务仍然艰巨,监管监察执法仍待加强,同时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管监察执法“两手抓、两手硬”,坚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继续推动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三个下降”。
会议要求,2019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完善煤矿安全法制机制,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数说成绩
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四个下降”。2018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224起、死亡333人,同比减少2起、50人,分别下降0.9%和13.1%。其中,较大事故17起、死亡69人,同比减少9起、35人,分别下降34.6%和33.7%;重大事故2起、死亡34人,同比减少4起、35人,分别下降66.7%和50.7%;连续25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93,同比下降12.3%,首次降至0.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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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湖南、广西、甘肃、新疆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广西、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北京实现“零死亡”。河北、江苏、广西、青海、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5人以下。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新疆等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0.0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