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轻卡超载被交警查获,罚款扣分扣车
1月8日,深圳龙岗交警在微博推送了一条这样的消息:下午,坂田(龙岗)蜀黍查获两辆箱式货车,违法超载百分之30以上,民警依法处罚款2000元扣6分,扣留车辆。
从交警微博中的照片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两台被交警认定为超载的厢式货车,都是比较常见的蓝牌4米2轻卡,从车厢广告看,两台车都同属一家公司。
超载被查与取消双证有无关联?
或许我们只能说这两台车倒霉,因为在往常关于货车超载的新闻报道中,有关4米2蓝牌货车的新闻并不多见。而高速公路治超,对4米2轻卡,也大多按总重18吨来认定是否超载,虽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超载认定标准重也明确要参照行驶证,但在现实情况中,交管部门和运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让4米2轻卡的日子过的还是比较滋润。
最近,4.5吨普通货运车辆取消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这一大好事让卡友拍手称快,受到卡友的大力欢迎。但也有卡友担心取消双证后,交管部门将严查超载,4米2蓝牌轻卡的日子更不好过。联想到1月4日,东莞交警查获一蓝牌货车超载罚款2000扣6分的新闻(点击文尾图片查看相关新闻),这种担心似乎不无道理。
不过,这两个事件和取消营运证应该并无直接关系,当然,以后是否会严查蓝牌货车超载,现在不得而知。
蓝牌轻卡上牌吨位非常尴尬
关于4米2蓝牌货车的超载问题,历来被蓝牌轻卡车主吐槽,不少车主对现行的上牌吨位感到不满。4米2蓝牌货车的载重确实也是非常尴尬的存在。
近年,汽车厂商为迎合市场的需求(比如路权、过路费等),都开发出大吨位的4米2蓝牌货车,发动机功率越来越大、大梁越来越粗、后桥越来越大、车身越来越宽、轮胎越来越大。一句话:反正都是按重载来设计的。通常一辆4米2的货车,光是底盘就近3吨了,加上货箱,就有4吨或4吨有多,有的货厢做的比较厚实,空车就已经超过了合法总质量。即便不拉货,也装不了什么货,用卡友的话来说就是只能拉棉花或空气了。
笔者认为这种尴尬的状况短期内不会消除,有卡友建议把上牌吨位加大些,这显然是与现行的法规相冲突的,这种可能性短期内几乎没有。
蓝牌货车的定义:文中小货车为蓝牌货车,即我们常说的轻卡、轻型货车,4米2货箱的非常多见。货车要想上蓝牌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总长不能超过6米,二是总质量不能超过4.5吨,三是上户吨位不能超过两吨,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上蓝牌,最大的蓝牌货车带卧铺的一般最长不超过3.85米货箱,不带卧铺的单排一般不超过4.2米的货箱,因为超过3.8米或4.2米总长肯定超过6米。
蓝牌货车超载认定:根据2016年9月公布的交通部门对超载超限的认定标准,2轴货车的总质量为18吨。很多卡友认为4米2蓝牌轻卡也是2轴,总质量也应该是18吨,这么理解似乎也是没有错的。的确,高速公路收费站大多也按总重18吨来认定是否超载来计费。但是,大家还忽略了一条:是否超载除了按轴来划分,还应参照行驶证!
如果严格按行驶证标注的上牌吨位这一标准来认定,那几乎等于宣判了4米2轻卡的死刑。
机动车载客数量或者载货数量超过一定标准,都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机动车超载,包括货物超载和载客数量的超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对机动车超载行为的处罚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1、机动车为公路客运车辆,机动车搭乘乘客的数量如果超过了法定标准,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未公路客运车辆,机动车搭载乘客的数量如果超过了法定人数的20%,或者违法运载货物的,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机动车为运载货物的货运机动车辆,机动车运载的货物质量超过了核定的质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4、机动车为运载货物的货运机动车辆,机动车运载货物的质量超过了核定质量的30%,或者违法搭载乘客的,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上述违法行为仍在继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押该客运或者货运机动车,直至上述违法行为解除。
如果是从事运输的单位车辆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仍然不改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直接对该单位的负责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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