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大量货车高速超速
却不被扣分罚款?
这是为什么?
原来,山东省出台了一项新政策!限速不再忽高忽低,超速50%以下不予处罚!并且还取消移动抓拍!
此政策一出,不少卡友纷纷表示,应该全国推广!
重点内容
超速不足10%,不罚款、不记分
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高速公路一般路段,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以及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最严重的一次超速违法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原则上不再有单独的超速处罚,但是事故认定仍然会追究超速责任。
02
测速抓拍需提前200米设标志提醒
限速标志应当设置在限速区起点位置,并在测速取证设备前方200米外设置测速告知标志。高速公路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当提前。
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立交桥匝道不得设置测速取证设备。
03
不宜采用移动测速取证设备
测速取证原则上以固定或区间测速为主,不宜采用移动测速取证设备。
因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确实需要使用移动测速取证设备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虽然政策上给大家一定宽松,但是开车的朋友都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绝对不可取的!尤其是临近春节,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司机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切莫贪快!
以后开车途径山东,不用担心限速忽高忽低啦!
好消息,相互转告!
文章来源:中智储运
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及版权问题等错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支持!危化镖局(www.weihuabiaoj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