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2017年12月21日早上5点31分许,一辆白色轿车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九完小门前路段,将一名横过斑马线的老人撞飞后,逃离了现场……
监控视频显示,老人受伤后躺在冰冷的路边,而最先经过受伤老人身边的是一名环卫工,看了一眼后继续骑车离开,并未报警。随后半个多小时陆续有车辆及行人经过,都不曾理会,直到6点16分许,120急救车才到达现场,但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当日早上8时许,受伤老人(80岁)经抢救无效死亡……
侦查经过
21日早上6点30分许,临河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事故中队民警兵分四路,一队去往医院查看伤者情况,第二、三队去往事故现场对周边进行排查,第四队调取现场及沿途监控视频,对监控视频详细排查后发现了疑似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
疑似肇事车辆的白色轿车在离开事故发生地2分钟左右时停在了前进路上,驾驶人大摇大摆的下车查看了自己经过的道路和车辆碰撞位置的情况,随后上车继续行驶,而此时又差点撞上一位跑步的行人。
上午9点左右,民警根据沿途监控视频追踪到庆丰西街五三零三厂路口附近,而芙蓉三号园附近的监控显示:5时39分时曾出现过一辆右侧反光镜受损的白色轿车,民警怀疑肇事车辆就在附近。
一路向南排查到芙蓉小区门前时发现了号牌为蒙LGL114的白色轿车,与监控视频中发现的车辆极为相似,且该车右前方有破损的痕迹,右侧反光镜已经撞断,经过与现场残留碎片的对比,确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通过车辆牌号查到了车主信息,并联系了车主,车主称自己的车借给了男友。民警又联系了车主的男友,对方称自己喝了不少酒,在朋友家睡觉,并未开车,车有可能被一同喝酒的朋友吕某开走了。
民警当即联系吕某,对方始终不接电话,民警发了手机信息,依旧不回复。再次拨打车主男友的电话时,对方已经关机,民警只能再次联系车主,给其讲解了交通肇事逃逸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件告破
11时30分许,吕某和车主及其男友先后来到临河交管大队。
吕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检测,吕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56.3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肇事车辆驾驶人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盲目逃逸,只会让自己承担更严重的责任,甚至遭受牢狱之灾。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停车、报警、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能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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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蛋 蛋
▎设 计:学 扬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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