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车虫子”,除了为车主代办车辆手续外,还有一部分是专门为超载超限货车引路的一类人,以通风报信的形式,让超限超载的违法车辆避开执法人员的巡查线路,以达到逃避检查的目的。
俗话说得好: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这次是:
你在后车盯梢蜀黍,蜀黍在暗地里看你!
车虫独白:
交警昼夜严查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动的声势凌厉,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觉得是赚钱的好机会,合伙同谋,“盯梢、跟踪”交警执法警车,然后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方式,告知货运、物流公司和货车驾驶人,交警的行动路线和位置,从中收取通风报信“服务费”,企图使超载、改型等严重违法大货车逃避法律制裁。
4月11日22时,
张某与同伙喝完“壮行酒”后,
采取上路“盯梢、跟踪”警车行动,
驾车经过新泰交警查处
大货车交通违法现场时,
刻意减速探头观察,
随后又多次往返查处现场观望。
此时,
新泰交警早已发觉
该车存在“盯梢”嫌疑,
当“胆肥”的张某把车停在不远处,
等候警车行动时,
蜀黍迅速将其拦下。
随后,
经过对张某的酒精测试,
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76毫克,
涉嫌酒后驾驶,
最终,
张某因酒驾
驾驶证扣12分(暂扣六个月)、
罚款1000元的处罚;
因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
行政拘留十日、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些日子,
新泰市青云街道的郑某,
也自认为挣钱机会到了,
便与几个同伙合谋,
4月14日12时,
郑某在跟踪警车的路上,
被新泰交警和辖区派出所捉拿归案。
在大量证据面前,
郑某低下了悔恨的脑袋。
最终,
郑某因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
被行政拘留十日、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仍然顶风作案的“车虫”:
? 凡是查证属实的坚决依法处罚;
? 凡是发现运输企业组织实施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
? 凡是发现涉黑恶线索的坚决深挖彻查。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车主,
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更不应参与“车虫”组织
对抗公安交警执法。
点的意思表示朕已阅,交警蜀黍也需要您的点赞呢!
登录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