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10时12分许
在京昆高速平阳段大南山路段
发生了一起两货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
后车驾驶人受伤被困车内
然而
接下来的调查
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
据了解,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过程中发现,尾部被撞的货车存在变更车道引发事故的重大嫌疑。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询问的过程中,驾驶人牛某良不承认有变更车道行为,称其在第三行车道(货车专用道)行驶过程中被后方车辆追尾。
那么事实真的如牛某良所说吗?
好在监控还原了事故真相。
最终,驾驶人牛某良对其在不按货车专用车道行驶过程中,为躲避前方交通监控设备变更车道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民警还发现,与牛某良同车的还有一位年轻男子,询问后得知是其儿子牛某田。随即民警也对牛某田进行了相关询问,牛某田无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牛某田在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辖区多次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监控设备抓拍,而且在跟车期间还经常替其父亲开车。对此违法行为,牛某田也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牛某田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其父亲牛某良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父亲牛某良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对其父亲牛某良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山西公安交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随意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罚款100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记3分。
无证驾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俗称小本开大车、以下简称准驾不符)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是交警部门查处的重点,更为严重的是,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经济损失。
随意变道,是影响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最大陋习之一。然而,不少驾驶员并未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盲目自信,在高速公里上加塞、抢道,变道不打转向。其实这些行为均可以被认定为随意变道,是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
首先过后视镜观察判断后方交通情况,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情况下,打开转向灯,再次观察两侧道路情况,平稳转向,进入所需车道。变道结束后,要迅速关闭转向灯。需要特别注意,每次变更车道,只能变更到相邻车道,如需连续变更车道,需逐步平缓地变更,密切观察路面情况,切忌前行连续跨越式变道。在交叉路口变更车道时,应提前观察道路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正确选择行驶车道,并在进入实线区前驶入导向车道。
此外,在变更车道时,应避免突然急转方向驶入相邻车道,防止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或自身车辆发生侧滑。
总之
高速行车切勿“见缝插针”
牢记“欲速不达”
安全行驶 才是王道
排版:郭 政
组稿:董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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