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碰瓷”
只要是司机就恨得牙痒痒
没想到现在当一名司机
除了要有熟练的车技
还要有足够的智慧
不然分分钟被碰瓷了也不知道
近日,马鞍山和县的谢某竟然冒着生命危险,玩了一次“碰瓷”把戏!和县交警通过细致甄别,成功将其戳穿,还司机一个公道。
4月4日下午14时许,和县交警接到报警,称在西埠镇洪魏红绿灯路段一辆货车与一辆两轮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子躺在马路上,电瓶车倒在一辆货车的旁边。
电瓶车驾驶人看到民警时,捂着胸口连声说,估计肋骨断了几根,并指责货车司机随意驾驶,将其刮倒。滁州市货车司机卢某表示自己正常行驶,并无违规行驶行为,对于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他也一头雾水。
看着双方各执一词,交警首先联系了120,将谢某送往医院治疗,随后调取事发时的监控。
监控显示,电瓶车与货车由同一方向行驶,通过红绿灯之后,谢某突然向左侧变道撞向大货车右后轮胎,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谢某在撞向货车时有故意人车分离的动作。民警怀疑这是一起故意“碰瓷”行为。为了印证这一推断,民警再次联系了货车驾驶人,询问事发后的现场情况。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 ,我下车了,看到人倒在地下,手捂着胸口,这地方痛,又有心脏病,又有高血压,叫我给他几百块钱。家里又没有人,我自己瞧,到医院去看看。
同时,民警也联系了紧随电瓶车后方的厢式货车驾驶员,并向其了解情况。
我看到是这样的情况,我实话实讲,那辆车子是一个皖M的货车,我是紧跟他后面是正常行驶。骑电瓶车一个男的,就往大货车跟前靠,他也没刹,也没搞,就直接往大货车上面撞。
此时,医院反馈,谢某经过诊断,除皮外伤外,身体无任何问题。
民警在固定了相关证据后,对谢某进行了询问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在大量的事实面前,谢某低下了头。
目前,我们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谢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碰瓷”这种不法行为根据性质与情节
可能构成诈骗罪
或者敲诈勒索罪
在实施的过程中
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构成极大的危险
稍有不慎真可能葬身车轮之下
4月16日上午,滁州驾驶员卢某带着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赶到和县西埠交警中队,感谢民警对这起碰瓷事故秉公执法,还了他的清白。
end
素材来源:马鞍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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