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超载超限黑名单上榜后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
近日,交通运输部通过“信用交通”网站发布《2018年第四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以下简称“黑名单”)。
“黑名单”公示了:
● 1年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88辆;
●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46名;
●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33家;
●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当事人1名;
● 拒绝检查、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违法当事人55名。
名单中的驾驶员、运输企业、货主等,根据《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受到多个方面的惩戒,如:
● 在货运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高速入口被重点监测;
● 不能享受绿通优惠;
● 影响驾驶证审验和换发;
● 提高车辆运输保险业务的保费率;
● 限制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取消相关经营资质或限制性经营;
● 监管货源单位,限制取得生产许可,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限制高消费,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
● 限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 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
超期未达标一律关门!河南对45家省管危化品企业“全面诊断”
近日,河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45家省管危化企业安全情况进行执法式全面“诊断”。
截至目前,专项执法已检查10家企业,共查出隐患179条,立案查处两家企业。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对查出的所有隐患问题,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执法检查,将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且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的同时,还要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据了解,根据执法方案,凡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两重点一重大”设施装备安全距离不达标、自动化紧急停车装置未使用、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并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液化烃储罐未设置注水措施、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液化气体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其中一般性案件交当地应急(安监)部门查处,重大疑难案件,由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直接立案,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对全省第一批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纷纷开展了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为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彻底整治到位,4月16日,浙江省安委会发布通知,决定对22家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督促指导挂牌隐患企业逐一建立隐患整改方案,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督办单位要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省级挂牌隐患整改方案报省安委办;各市、县(市、区)安委会要在4月18日前完成剩余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将挂牌情况报省安委办。
省级挂牌隐患整改完成后,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组织验收,按期完成整改的,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表,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安委办,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销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省安委会将结合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地省级挂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即日起开始抓拍!抓到一次罚款200元、记3分!
众所周知,每条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段,都会发生一些倒车、逆行、停车、随意变更车道、骑压导流线等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即日起,山西“电子警察”开始抓拍导流线,一次扣3分。
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陆续启用交通违法事件监测设备,专门对高速公路出入口三角斜纹线区域倒车、逆行、停车、随意变更车道、骑压导流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并会完整记录车辆动态违法的全过程和车型、车牌动态违法的全过程和车型、车牌等车辆的特征。
据悉,该套设备,会在支队辖区的所有收费站、服务立交互通的出入口陆续启用。压一次要扣3分,罚200元。
具体区域
只要你开车来到阳泉市、晋中市行政辖区内高速公路(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辖区),你在导流线的一举一动都会被这个“电子警察”记录下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重点县聘任化工专家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充分利用企业单位化工专业人才资源,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快速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结合当前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重点县应急管理部门聘任化工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点县聘任专家工作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涉及的化工行业,工艺设备复杂多样,物料易燃易爆、种类繁多,潜在安全风险大,事故易发多发且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