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喝高了人会怎么样?
兴奋?暴躁?
比如狂亲陌生人
比如“上山打虎”
……
那如果酒后开车呢?
很爽?很拽?
其实是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成了儿戏
同时也是丑态百出
下面这位驾驶人就用自身的真实经历告诉大家
酒驾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6月9日
民警在怀化西收费站查获一起醉驾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卢某在面对检测时
颇有一副“天下我有”的男人霸气
比如这样
再比如这样
360°环绕叉腰的姿势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
驾驶人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
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
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当护士拿着注射器准备给男子抽血时
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卢某反复躲闪
频频喊“姐姐”
求“下手轻点”
彼时豪放的气魄此时荡然无存
还得让一旁的胡椒蜀黍不停的劝诫他
“放心,没事”
“还离那么远呢”
完整视频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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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抽血检测,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1.7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卢某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发生事故后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胡椒蜀黍有话说
当事人卢某是幸运的
最终没有酿成大祸
但幸运之神会一直眷顾酒后驾车的你吗?
不是每一次酒驾都会有交警蜀黍在前方及时将你制止
将你从危险的悬崖边拉回来
处罚也不是目的
要知道有很多酒驾司机上路之后等待他的
只有家人和他悔恨的泪水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郑重提醒:
不要酒后驾车!
供 稿:怀化支队
编 辑:张 航
编 审:伍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