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来临,聚餐饮酒消暑活动增多,夏天是酒驾醉驾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本地酒驾醉驾特点分析,坚持对酒后驾驶保持常态化高压严打态势,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力,全力防范涉酒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广大群众的平安出行。近日,通化和高速民警查获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醉驾司机肇事进班房
近日,于某醉酒后驾驶吉EBK9xx号小型轿车,在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某路段与另一驾驶人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撞,导致两车损坏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通化交警支队辉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赶到现场处置事故过程中,发现驾驶人于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于某带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权威机构鉴定,于某血液酒精中含量为295.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于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醉酒被吊销驾驶证,
再驾车化名“金某学”
自大庆安保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加大了对路面车辆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7月3日下午16时00分,延吉分局执勤民警在珲乌高速延吉北收费站口执勤时,发现一牌号为吉H1A668的小型面包车,在遇站口民警检查时行驶车速缓慢,不时还低头在车内翻找电话。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当即将该车拦截,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件。当民警看到男子出示的证件时,一眼辨认出这张姓名为“金某学”驾驶证疑似伪造,于是将驾驶员带入岗亭内进一步检查。
在询问中,男子因感到心虚,向民警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证件信息显示男子真名为朴斌。随即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发现,男子的驾驶证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并不具备驾驶资格。男子表示,自己因醉酒驾车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由于5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才想上网花钱买一张假证,企图蒙混过关,然而,民警在男子身上还发现了一张假身份证,男子表示也是与驾驶证一同办理,但未曾使用过。
目前,驾驶员朴斌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同时因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移送案件部门进一步处理。
大胆司机无牌无证还敢酒驾
近日,通化交警支队柳河大队圣水中队民警在例行巡逻中,在永新线248公里,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未悬挂号牌,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并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鲁某未携带驾驶证且身上有很重的酒味,遂将其带至大队进行检查,经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驾驶员鲁某未取得驾驶证,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驾驶员鲁某对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有效证件驾驶摩托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柳河县交警大队对其处以罚款2700元、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
审核|金鑫 孙薇
编辑|任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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