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梅雨季节影响,近期台州境内降雨不断,给市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雨天驾车出行,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更要多留一分神,否则极易发生危险。
2019年7月8日下午14时许,在G1523甬莞高速(沿海高速)往宁波方向182KM+700M处,一辆白色奔驰车就因雨天未降低车速,失控撞向中央护栏。正在监控中心进行视频巡查的张警官看到事故发生的一幕,随后驾驶员的操作吓到了张警官。
▲车辆失控撞中央护栏
监控画面显示,两辆小车分别在第一、二车道上行驶,突然第二车道上的小车失去控制朝第一车道驶去,继而正面碰撞中央护栏,车头刮擦护栏向前滑行十几米。横在第一车道上,第一车道的小车减速避让。
事故造成奔驰车车头受损,主副驾驶室安全气囊弹出,驾驶室膝部安全气囊弹出,无法移动。
问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车辆无法移动怎么办?
答
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九字警句”来操作。
奔驰小车已无法移动,驾驶员应当在事故现场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人员迅速撤离到右侧应急车道内。
▲监控视频画面
而奔驰车驾驶员并没有这么做,在事故发生后,他下车到车头查看,继而围绕车子转了一圈后又回到车内,不一会儿,驾驶员再次下车,冒着大雨到车尾处踢了踢右后轮,然后一边操作着手机,一边回到车内。“此时下着大雨,路面湿滑、能见度较低,后方来车也相对集中,极易发生“二次事故”,非常危险。”张警官说道。在车上多留了两分钟左右,驾驶员撑着伞撤离到应急车道,但始终未在事故后方设置警告标志。
▲人员撤离到硬路肩
奔驰跑车驾驶员孔某,驾龄已达十年,他说自己第一次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过于紧张不知道怎么操作,在两次下车之后,逗留在车上拨打报警电话,最终在民警的引导下才撤离到安全地带。交警翻查监控发现,从事故发生到人员撤离,用时达4分多钟,张警官补充说:“多在车道上逗留一秒,就多了几分危险,驾驶员按照‘九字警句’操作,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幸,孔某在本次事故中仅造成膝盖擦伤,“二次事故”也并未发生。
据悉,今年初,浙江高速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九字警句”轰炸式宣传,也加大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终,孔某因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因车上人员未迅速撤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警官还为其详细讲解了“九字警句”。
高速交警提醒
雨天在高速公路行车,应当降低车速、保持车距,严禁急打方向变道、急踩刹车减速、急踩油门加速等危险行为,一旦发生事故、故障,严格按照“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来操作,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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