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太美,总有人黑着眼眶熬着夜,凌晨两点一声巨响划破宁静的夜,他,前一秒还在酒吧举杯,下一秒却进了冰冷的牢房。
2019年7月8日2时10分许,深圳交警接报警称沙井北环路往107方向春发酒店正门口有两辆小车发生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一方谭某涉嫌饮酒后驾驶粤L号牌小车,与汪某驾驶的粤B号牌小车发生碰撞。
肇事车辆
被撞车辆
民警现场对粤L号牌小车司机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7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32.05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喝完酒还敢开车?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还祸及他人
据谭某供述:7月8日0时,其与朋友一起在沙井一家酒吧喝酒,一直到凌晨2点左右,其从酒吧出来后驾驶粤L号牌小车准备送朋友回去,驾车行驶至北环路时追尾了前面一辆小车。
肇事车辆安全气囊弹出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7月8日被予以刑事拘留。
无论是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不甚了解,只要存在酒后驾驶便已构成违法,必定面临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就喝点酒吗?不会怎么样的。”“我老司机来的,酒精影响不了车技。”“别小题大做了,偶尔酒驾没事的。”还抱着这些想法的驾驶人,蜀黍劝你们切莫以身犯法哦!酒驾的成本,你承担不起。
交通事故猛如虎,所带来的伤亡你无法预计。开车前的几杯酒导致了多少惨烈的事故。
深圳交警打击酒驾决不手软,“猎虎”行动24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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