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曝出,一名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的初一女生婷婷(化名),因成绩不理想频繁遭到班主任老师王某的辱骂。
因不堪忍受,婷婷自今年6月14日至7月5日,断断续续录下王某辱骂语音100多条,总时长超过20小时。
对此,商州区人民政府14日发布通报称,经调查辱骂情况属实,学校管理者认识模糊,将严肃查处。
半个月时间
学生录下班主任超100条辱骂语音
今年13岁的婷婷,半年前转入商丹高新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可在半年的学习生活中,婷婷却生活在班主任王老师的长期脏话辱骂中。
“下学期你不要来,你再要来,我把你捏死在教室里”、“你贱不贱,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像个死人一样坐在教室里”、“你咋老是这分数,怕是种的事”……
婷婷向媒体讲述自己的遭遇:王老师上着课无缘无故就骂我,一节课最多能骂我八九次。
实际上,婷婷本身性格开朗,爱交朋友。然而,在新学校里,王老师却不许学生和她交朋友:“只要一接触我,老师就会骂他们,说不能跟我在一起,跟那二x在一起,你们也会传染成二x。”
今年4月,婷婷家人曾就此事和学校沟通,可事态并未得到遏制。无奈之下,从6月14日至7月5日,婷婷断断续续录下了王老师辱骂性言语超100条,总时长超20小时。其中一条录音里,老师正诱导全班同学回答:咱班同学谁贱?没有得到回应几秒钟后,他又喊道,谁贱?接着,多人一起高喊出一个名字。
律师解读:
被辱骂学生可对老师提起民事诉讼
应当如何看待王老师的行为?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该班主任王某的行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
记者查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发现,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对此,范辰称,商丹高新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应给予王某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同时,范辰补充:“该学生也可以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范辰解释:若影响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可依《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全国网友发声
一个事件引发了
大众对于一个职业的思考
但毋庸置疑,好老师还是占据着大多数
但个别有失师德的老师总会引发社会思考
网友的评论中透露着
大家对于一个好老师的期许
好老师应该有好师德
好老师应该有好师心
好老师应该有好师表
老师的教育教学应该有教无类
来源|新闻晨报(shxwcb)综合报道,中国新闻网、光明网、陕西都市快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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