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湖北经视、长江日报、武汉热点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地铁安检是保障乘客安全的一项重要预防措施,然而武汉市民阮先生在乘坐地铁时却经历了不愉快的事情,他怀疑这正是地铁安检不严格造成的。原来,就在上个月,阮先生乘坐地铁后,发现自己的臀部被灼伤了,这让他感到十分气愤。
阮先生介绍,6月16日晚上八点左右,他和同事一起从地铁六号线的六渡桥站进站,准备前往兴业路。在江汉路站下车准备换乘三号线的时候,阮先生感觉到裤子上有不明液体,当时他也没在意,继续换乘地铁准备回家,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坐在三号线上没过一会,他就感觉臀部有被灼伤的刺痛感。
事后,阮先生第一时间来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经医院诊断,阮先生臀部被化学液体灼伤0.3%。
这让阮先生十分不解,乘坐地铁怎么会出现不明液体,如此危险的不明液体又是怎样被带上地铁的呢?
为此,阮先生找到了地铁六号线的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并报警希望警方调查事发当时的监控,然而,一个月时间过去了,地铁工作人员对此却没有任何答复,这让阮先生感到非常气愤。
为了解事情原委,记者也陪同阮先生来到六渡桥地铁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阮先生反映的情况他们已经上级领导汇报,目前相关调查结果还没出来。
随后,记者也找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武汉市公安局轨道分局老关村派出所的民警,据他介绍,目前他们已经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监控显示阮先生当时确实有摸裤子的动作,但是否有不明液体,监控上也无法看清。针对阮先生的情况,目前他们只能协调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阮先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目前,地铁方面还没有给阮先生一个明确的答复。事件仍在调查中。
讲真的!
这些东西真不能带上地铁!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类物品
1.军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3.其它枪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射钉枪等。
4.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等弹药及各类子弹。
1.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震源弹等。
2.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1.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和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其他刀具。
2.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防卫器、弓、弩等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
1.氧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液化石油气、水煤气等易燃气体。
2.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等易燃液体。
3.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
4.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质。
5.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6.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7.上述物品的混合物。
包括《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标注为剧毒的危险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农业部公告(第199号)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
包括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等。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中规定的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等。
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的医疗废物,《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的病原微生物等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物品。
登录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