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统一按车(轴)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通知要求,对六轴以上货车,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六轴货车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一定收费系数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收费系数,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用。
通知明确,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鼓励货车运输流量流向等特征明显、差异较大的省份,探索分路段、分时段、分行驶方向、分特定出入口等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路网通行效率。
有问
必答
问题1:为什么要调整计费方式?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
“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吴德金说。
问题2:按照车(轴)型收费对不同装载情况的车辆是否公平?
吴德金表示,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在合法装载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无论载货多少,对公路资源的占用都是一样的,按统一标准收取通行费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路货运行业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和运输效率。此外,吴德金表示,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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