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渡月”已至,
酒驾风险加大,
泉州交警持续开展
酒驾“天天查”行动。
下面蜀黍说的这几位就是
既要喝酒又要逞“英雄”
自己驾驶车辆的“麻龟”
大排档喝完不过瘾 ,
继续续摊途中醉驾被抓
8月5日晚21时许,李某全(南安九都人,32岁)开车载着朋友李某川、柯某丁在南安市九都镇一路边大排档吃夜宵,期间每人喝了两瓶啤酒。到了22时30分许,三人喝完酒觉得还不过瘾,准备到南安梅山找家KTV唱歌,继续喝酒。但由于三人都喝了酒,没有人开车,李某全称自己喝的不多,而且这么晚了警察都下班了,应该没事。李某全没有听朋友的劝说,于是开车载着李某川和柯某丁往梅山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南安市梅山杨塘垅旧街时被正在设卡的南安市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执勤民警拦查。
因驾驶员李某全身上有浓浓的酒气,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05mg/100ml,达醉驾标准。8月6日,李某全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8月7日凌晨,谭某饮酒后驾驶一部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海大街嘉祥路时,被交警丰泽四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测试,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谭某持有的驾驶证为C1证,民警依法对谭某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给以驾驶证记36分,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暂扣其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证。
8月8日7时50分许,陈某兴驾驶闽C317**号牌小型汽车经过洛江区滨江大道后埭路口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民警拦查。经抽血检测,陈某兴血液内酒精浓度为61.62mg/100ml。属于典型隔夜酒驾。
据陈某兴交代,其于8月7日晚在家中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不少酒。一觉醒来意识到可能酒还没全退,但是仍心存侥幸上路,并选择自认为交警比较少设卡的滨江路行驶。不想还是被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陈某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
8月4日2时17分许,颜某驾驶小型轿车在临漳门环岛被鲤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随后经抽血鉴定,颜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75.0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了解,当晚7时许,颜某独自在家中喝了8瓶啤酒,直到凌晨2点许就想出去买烟,结果自行驾车至江滨北路临漳门环岛处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下一步,
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对
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所以,不要问,
蜀黍到底什么时候查酒驾
因为我们——
酒驾天天查!!!
禁止酒后驾车,
对自己负责,也对家人负责。
酒后驾车就是无视生命,
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
远离酒驾,安全出行你我他!
end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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