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压事故、整秩序、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二大队依托辖区各收费站,严肃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可就在10月2日这天,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二大队民警在隰县收费站对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晋L牌照的小型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果真有问题......
超员车辆危险大 勿存侥幸乘坐
超员载客会造成车辆过重,制动性能降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制动距离延长,易发生追尾碰撞事故。
超员载客往往使乘车人不能在车辆设定的座位就座,人员拥挤,发生事故时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易引发严重后果。
处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记3分罚款200元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记6分 罚款200元
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罚款200 元
最重要的是:营运客车严重超员已纳入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山西交警在此提示:
与营运客车一样,私家车的超员同样也潜伏着很大的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率比较高。而且车内人员过多,给安全行车带来危害,每辆车都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载重质量,如果车上所拉的人过多或者货物质量太重,会造成爆胎,酿成事故。广大自驾车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让车辆“减负”,遵法行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