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行业第一手消息!!!点击右上方”卡友聚集地“关注!!!
8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指使、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超长装载运输乘用车的,将依法责令改正,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通知》还指出,对于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装载超出车厢范围的车辆运输车,责令卸载违规装载的乘用车。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禁止“6+2”“7+2”等违法装载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强化源头装车监管
严格路面执法检查
加强违法信息共享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以下为政策原文解读
由于个别地区存在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现象,主要表现为半挂车辆运输车在用于装卸的渡板上超长装载乘用车(行业俗称“6+2”“7+2”),严重扰乱了整车物流市场秩序。
车辆运输车“6+2”“7+2”违法装载示意图
为持续规范车辆运输车装载,巩固治理成效,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源头装载监管
各乘用车制造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乘用车装车点的管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运输。
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示意图
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源头监管,严禁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出厂上路。
对于指使、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超长装载运输乘用车的,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严格路面执法检查
对于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装载超出车厢范围的车辆运输车,责令卸载违规装载的乘用车。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禁止“6+2”“7+2”等违法装载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三、加强违法信息共享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整车物流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整车物流企业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整车物流企业以及指使、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违法运输乘用车的企业纳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交通运输部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失信当事人信息,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对于交通部严查轿运车“6+2”“7+2”超长违法运输行为,卡友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小宝需要每一位卡友的发声!
天下卡友一家亲,记得分享、转发给更多的卡友兄弟哦!!!
免费使用的货车专用导航软件—【货车宝】导航,帮助司机安全规避货车禁区、限高、限宽路段,有效避免违章扣分罚款。
百度、应用市场下载即可免费使用!!!
危化镖局:化工供应链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每日全国各地数万条货源、车源,免费调度;全国落地配运输联盟,联合全国部分危运物流企业,搭建覆盖全国区县级的配送网络;化工行业第一资讯媒体,汇集全国行业政策、路况、时政等咨询内容;对接全国化工仓储园区,提供高效的仓储管理系统;免费【APP下载】体验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