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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卡友们在路上都面临着交警和路政的双重罚款,而且双方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对超载超限车辆适用的法律标准并未统一,因此罚款出入很大。
通过上方对比图可以直观地看出:交警罚款最多2000元,但会扣分;而路政的罚款可高达30000元,但不扣分。
交警和路政分属两个系统,究竟听谁的?罚多少算完?
五部委通知:只有交警能罚 针对此问题,五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首次对路面治超的罚款和拦车环节进行了规范。
《意见》中明确规定:路政仅有检查超限超载行为的权利,以及监督超载车卸货的权利,没有拦车和处罚的权利,罚款统一由交警处罚。
无独有偶,公安部和交通部联合下发的173号文件中也对交警、路政拦车罚款一事进行了明确规范。
17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路政没有单独的执法权,更没有处罚权,路政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同时,173号文件中还提出了“十不准”纪律:
十不准
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财务; 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处罚; 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车辆不作处理; 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对所有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进行。
中央办公厅:取消全国路政运管
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并非空穴来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取消路政运管,整合执法队伍。
该政策要求,各地各级单位要在2019年3月1日前出台相应改革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并非要求3月1日前施行到位,而是先出台相应解决方案,然后尽快实施。所以,并不是不取消路政了!
8月20日起,又一省全面撤销路政运管 8月13日,湖南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综合执法改革机构整合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要求:要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在按要求甄别并锁定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底数基础上,8月20日前完成机构整合、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等工作。
而上述《通知》中提到的执法队伍就包括聘用制的路政、运管队伍!
全国多地已取消路政运管
此前已有10省撤销路政运管:
北京:路政、运管纳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
广东:交通执法改革试点省份,省市县三级全部挂牌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交通执法队伍由5支整合为1支,人员由2万人精减到8000人,省级厅机关执法队伍为37人。
江苏:交通执法改革试点省份,已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撤销省高管局(省高速交通执法总队)、省运管局(省运政稽查总队、省客管办)。
安徽:撤销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公路局、省运管局,设立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山西、江西组建综合执法机构。
陕西:组建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青海、黑龙江执法改革推进顺利。
贵州: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交通执法垂直管理。
北京:不再保留路政局、运输管理局▼
甘肃某地路政移交编制和资产▼
芜湖市取消路政运管的实施方案▼
路政、运管的好多职能本就和交警重叠,完全没必要存在,终于要被陆续取消了。
今天起,湖南省的路政运管就要被撤了,罚款创收将成为历史!货运行业也必将受其影响,产生大变革!
暂时没有改革地区的卡友们也不要害怕,严记:路政无权处罚超限超载!超限站外不允许开单!超载了最多罚款2000元!
好消息,卡友们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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