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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化工VOCs深度治理,真的见效吗?
【全球涂料网】 2019-08-23 10:26:35 2630




讯:为了治理好VOCs,本月6座城市进行了重点集中治理,那么成效如何呢?我们将会在下面为大家一一列出,在这之前,可以先了解下VOCs是什么以及为何要对其进行监管。


VOCs是什么?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众所周知,臭氧能有效地阻挡紫外线对人体和农作物的伤害。但是近地面的臭氧却是污染物。主要是因为它的强氧化性,会对人类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皮肤和免疫系统造成损害,对生态环境也会有一定危害,包括损伤植物叶面、降低农作物产量、加速建筑材料老化等。其实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来源于汽车尾气、工业生产以及生活面源排放出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光照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



治理臭氧污染为何要突出管好VOCs呢?


治理臭氧污染为何要突出管好VOCs呢?市生态环境局专家介绍,因为VOCs通过氧化、吸附、凝结等与空气中的氧化剂OH、硝酸、臭氧发生反应生成二次有机颗粒物,这些二次有机颗粒物就包含我们熟知的PM2.5和PM10。同时,当VOCs通过光照与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发生反应后,会生产臭氧即俗称的光化学烟雾。


本月,收集了六座城市对于VOSc的重点治理政策。


河北省石家庄市:遏制臭氧污染,将加快推进涉VOCs重点企业绩效评价工作

近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大气办获悉,在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期间,石家庄市启动了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治理夏季会战行动,并制定《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夏季会战行动方案》,通过推进工业企业、生活源和移动源VOCs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上升的势头。

《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夏季会战行动方案》要求,要持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各县(市、区)要完善重点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对治理工艺单一、设计不规范,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升级改造治理设施或采用组合治理技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工业企业的VOCs治理、石化、炼焦、煤气发生炉、汽车制造和印刷等多个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VOCs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要探索建立废气处理、排放监测、平台监控、运营维护一体的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涉VOCs重点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深度治理、升级改造。

2、石化行业。将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VOCs治理力度,通过加强密封点泄漏治理、深化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工作等,确保大都排放。

3、炼焦行业和煤气发生炉行业。全面加强化学药品原料药、涂料、油墨、胶粘剂、化学助剂、日用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

4、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三涂一烘或两涂一烘等紧凑型涂装工艺。

5、汽车维修行业。要求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率的涂装工艺;油漆、干燥、烘烤等涉VOCs的生产工序,应在有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密闭空间内进行;禁止露天喷涂,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6、家具制造行业。鼓励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静电粉末涂料等清洁原辅材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

7、印刷行业。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

8、印铁企业行业。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

9、制罐企业行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10、生活源VOCs综合治理方面。将重点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要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建成区严禁露天烧烤,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广东省东莞市:“全程控制”削减VOCs,集中治理试点成效明显

企业配置先进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处理设备,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超过98%


“排放的VOCs浓度达标,附近居民再也不投诉了。”VOCs集中治理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东莞市澳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落实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终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理念,有机废气处理率超过98%,排放浓度远低于行业标准限值。8月13日,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通报全市VOCs集中治理试点项目验收情况。六个镇街进行一年的VOCs集中治理试点工程,通过安装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探索出入驻园区、第三方运营、共享车间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产业聚集区内企业量大面广、监管难度大、监管成本高等问题。
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东莞涉VOCs企业存量多、排放量大,在塑胶、家具制造、金属表面涂装、制鞋、印刷等行业推广入驻园区、第三方运营、共享车间等模式,可以降低企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


六个镇试点探索治理良策
VOCs种类繁多,来源非常广泛,成分也相当复杂,加油站、装修、餐饮、喷涂、化工、制革、家具等生产或使用有机溶剂的行业,都会产生和排放VOCs气体。由于含量不同,浓度各一,所需的技术路线也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没有一种技术可以解决所有的VOCs问题。
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黄耀兴介绍,东莞涉VOCs排放主要集中于塑胶、家具制造、金属表面涂装、制鞋、印刷行业,分别占总排放量的28.6%、18.6%、11.9%、9.6%、8.1%,占全市VOCs排放总量的75%以上。经过摸底排查,全市涉VOCs企业约有8000家。其中,沙田的化工产业、虎门的电线电缆、厚街和大岭山的家具企业,都是VOCs的排放大户。全市一年排放VOCs气体总量超过8万吨,VOCs单位面积排放强度是珠三角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改善空气质量,治理VOCs势在必行。
全市打响蓝天保卫战后,东莞针对产业结构,在虎门、厚街、塘厦、大岭山、凤岗、高埗等六个镇,对重点VOCs企业开展集中治理试点工作,并鼓励其他镇街积极参与。在试点过程中,倡导企业进行同类整合、兼并重组,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环保型产品。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推动VOCs治理设施的建设及更新改造,督促企业采用最佳可行技术,推动企业实现技术进步升级,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其中,位于大岭山的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工业家具涂料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开展VOCs集中治理试点后,该企业对9个生产车间的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目前VOCs排放浓度小于30毫克/立方米,低于广东省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而石碣镇的东莞市澳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先进工艺,落实源头削减、过程控制、终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理念,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超过95%。
经过一年的试点,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对全市VOCs治理措施进行梳理,虎门、厚街、塘厦、沙田的VOCs企业集中进驻工业园区,万江汽修行业喷涂车间共享车间,大岭山第三方运营等模式,对VOCs集中治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现“污染集聚、治理统一、管理集中”“三合一”管理模式,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企业VOCs治理监管。


落实全过程控制治理措施
目前,我市VOCs企业整治的难点之一就是存量大。空气中VOCs浓度过高,很容易引发人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等症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产业推广科科长何明坦言:“以前强调终端整治,经过试点后,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生产企业,都认同全过程控制治理理念。”治理VOCs,宜“疏”不宜“堵”。在源头上,鼓励企业选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从工艺的开端减少VOCs产生,实现全过程VOCs减排。
何明还告诉记者,针对涉VOCs企业的特点,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还出台相应的技术指导意见,帮助企业制定污染治理措施和方案,为塑胶、家具制造、金属表面涂装、制鞋、印刷行业等企业,分别提供治理技术和工艺。比如,在家具制造行业,有机废气经漆雾预处理后,建议考虑采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法、RCO、RTO和新型微气泡等技术。
东莞市澳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黄敬表示,以前治理VOCs,主要抓末端整治,在排放前一个环节进行技术处理。事实上,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使用,工人操作、机器运转,每个工序都有可能排放挥发性气体。“源头选用无溶剂材料、生产落实密闭作业、终端提升处理技术,有效降低VOCs排放量。”黄敬如是说。


江苏省连云港市:出台《连云港市2019年夏秋季VOCs强化管控方案》

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我市正式制定了《连云港市2019年夏秋季VOCs强化管控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表明,我市将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为着力点,在8至9月实施VOCs强制减排。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通过大力削减VOCs排放量,降低臭氧峰值,减少臭氧轻度污染频次,避免出现臭氧中重度污染,力争实现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削减。我市要求在停限产目录内的企业必须严格要求要求停产或限产30%(含)以上。
根据《方案》,我市将在8至9月,对列入强制减排重点企业名单的单位和企业实施强制减排。各县区应进一步充实完善本地区的VOCs强制减排企业名单,确保重点行业VOCs减排比例不低于50%。
《方案》指出,今年8至9月,各县区强化涉VOCs排放企业现场督查,凡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应实施停产治理。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焦化企业停产企业应确保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对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采用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的工序;经当地生态环境局评估认定,VOCs收集效率与处理效率达到“双90%”的企业;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其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豁免企业应作为督查重点对象,凡发现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取消豁免资格。




江苏省淮安市: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 直击看不见的污染

8—9月份,我区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     

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集中在夏季臭氧易发期,对VOCs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随机检测12家VOCs排放企业废气排放达标情况,依托洪泽“263”在行动电视栏目,曝光VOCs治理典型案例。同时我区将VOCs执法检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提升VOCs执法实战能力。       

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直排、偷排等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结合全省化工行业综合整治要求,对低端落后、VOCs排放高、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


河南省郑州市:9月底前完成重点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

日前,郑州印发《郑州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郑州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市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降低VOCs排放总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强化管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持续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1.加强生产环节源头管控。参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加强涂料生产环节VOCs含量控制,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市内生产的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即用状态下的VOCs 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 克/升、600克/升、550 克/升、550克/升。市内生产的汽车修补漆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克/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

(1)自2019年1 月1 日起,市内使用的汽车原厂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机械涂料、工业防腐涂料即用状态下的VOCs含量限值分别不高于580 克/升、600 克/升、550克/升、550克/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汽车修补漆全部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 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 克/升。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即用状态下的VOCs含量限值应执行:内墙涂料面漆不高于80克/升,外墙涂料面漆不高于100 克/升,墙体用底漆不高于80克/升,腻子不高于10 克/升。

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房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道路及交通标志涂料(含室内公共场所)即用状态下的VOCs含量限值应执行:道路标志涂料(粉末)不高于5%,道路标志涂料(非粉末)不高于150 克/升,公路设施涂料不高于300 克/升。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

2019 年9月起,根据生产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技术规范,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定点印刷企业必须使用水性油墨、大豆油墨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和胶粘剂;定点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必须完成水性漆喷涂工艺改造。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持续开展VOCs 整治专项执法检查

1.2019 年9 月底前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每年产生量在200吨以上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快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快速推进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重点企业的每套环保治理设备及其对应的生产设施均应独立安装智能电表,并与市级和各县(市、区)重点涉气企业在线督查系统联网。智能电表需具备运行状态、实时电压、电流、功率数据采集上传功能,确保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同步运行。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主要排污口已经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的10家整车制造行业,3月底前确保在线监测设备全部调试完毕,4月1日起,连续3小时超出《河南省攻坚办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规定排放限值的实施停产治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制定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4 月1 日起,连续开展一个月的涉VOCs 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对于设施运行情况、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台账、运行记录、购置发票、危废处置联单等记录,对于设施不能稳定运行、危险废物处置不当、生产使用超过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餐饮行业油烟管理。按照《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604-2018)》排放标准要求,4 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深度治理,2019年6 月底前,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或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其中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去除率高于90%、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去除率高于95%;油烟净化设施应与排风机同步运行、定期清洗。试点开展居民住宅楼油烟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入开展涉VOCs 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

1、4 月15 日前聘请第三方科研机构,深入摸底调查,分别制定全市汽车制造行业、化工行业、家具行业、机械制造、包装印刷行业、汽修行业和其他涂装行业的治理方案及改造标准(由市环境攻坚办另行印发),建立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清单。

2、4月15日前组织成立郑州市汽车制造行业、化工行业、家具行业、机械制造、包装印刷行业、汽修行业等深度治理专家组,聘请国内行业知名专家,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能力。

3、4 月底前出台VOCs 绿色引领示范企业标准(由市环境攻坚办另行印发),建立VOCs 管控白名单。对于污染防治设施质量高、治污水平高、排放绩效小的行业标杆企业,出台优惠政策,给予错峰生产豁免和污染天气管控放宽政策,给予绿色信贷支持,给予审批支持,优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4、4 月底前,开展涉VOCs 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改造政策宣传培训。

5、4 月底前,完成涉VOCs 重点行业的深度治理改造项目的“一企一策”方案制定。

6、6 月底前研究制定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技术规范(由市环境攻坚办另行印发)。

7.2019 年9月底前,完成重点涉VOCs 企业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境攻坚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主体,分别制定VOCs 治理方案,细化治理要求,厘清工作责任,落实治理项目,将目标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牵头部门要于2019 年4 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市环境攻坚办公室。

(二)严格考核问责。各县(市、区)每月于25 日前将进展情况上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要以重点工作进展为依据,对各县(市、区)VOCs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组织不力的县(市、区)责任人,定期督查通报,严格实施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宣传VOCs 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可采取的措施,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VOCs 攻坚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工作合力。



国家在环保立法、标准、创新管理制度和严格执法都提出新的要求,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纳入监管范围,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等政策密集出台,对VOCs均有了严格要求。而化工行业产品众多、工艺复杂,产生VOCs废气工位点多且分散,减排和污染防治压力大。那么,提高相关科研、技术单位对化工VOCs减排、治理与监测技术方面的研发力度刻不容缓,否则,企业将面临很严峻的挑战。

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VOCs防治要三管齐下。

打赢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不容忽视。

信息来源于长城网、东莞时间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网、楚秀网及北极星环保网,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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