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
REC
【事发时间】
2019年5月29日17时20分
【事故地点】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一路
【事发经过】
郑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太公岛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斑马线处,与沿斑马线由北向南行走的高某、崔某相撞,致高某、崔某受伤。
【事故原因】
在该起事故中,郑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未确保行车安全、未停车礼让行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郑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教训】
斑马线是生命线
切勿争道抢行
驾驶机动车,应该随时留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动向,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随意变道、穿插,不争道抢行。
行经建筑物拐角、绿化带两端,以及从大型车辆旁边经过时,应该减速并鸣喇叭,以免行人突然出现,发生意外。
行经路口,要注意减速,观察两侧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经过。尤其是在没有红绿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更要随时留意。行经学校、小区等路段时,更要防范有孩子突然冲出。
行人通过路口时,除了要走斑马线,还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跨(钻)越护栏或翻越绿化带,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或当“低头族”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不随意与机动车抢行。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日照交警提醒:车辆在行经斑马线路段时,主动减速行驶,不争道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主动停车让行。要做到:提前减速,做好礼让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低速通过;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随意变道、穿插,不争道抢行,要有序依次通行。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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