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特警联勤执法 严查酒驾
8月28日晚8时20分,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天柱山东路文苑路路口时,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几分钟后,方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该路口时被交警拦停,经检测,方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
经询问,二人是师兄弟,当晚参加升学宴时同在一桌饮酒。齐某、方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8月26日上午,市区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无牌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王某不能提供驾驶证且疑似酒驾。随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4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后查询发现,王某在2009年和2012年分别有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证一直被暂扣。最终,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并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8月28、29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四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章某醉酒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7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结果达20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28日,经法院审理,判处章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8月29日,法院先后对赵某、王某、叶某三名驾驶人醉酒驾驶案件进行审理,当庭判处赵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王某、叶某拘役两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听听安庆市民怎么说
酒驾 严惩!
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及版权问题等错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支持!危化镖局(www.weihuabiaoju.com)
登录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