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9年9月6日起,对上述国家(地区)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0.6%-287.2%,征收期限为5年。具体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如下:
美国公司 | 英力士美国公司 | 287.2% |
美国兰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44.3% |
其他美国公司 | 287.2% |
欧盟公司 |
| 30.4% |
韩国公司 | 锦湖P&B化学株式会社 | 12.5% |
LG化学 | 12.6% |
其他韩国公司 | 23.7% |
日本公司 | 三井化学株式会社 | 19.3% |
其他日本公司 | 27.0% |
泰国公司 | PTT苯酚有限公司 | 10.6% |
其他泰国公司 | 28.6% |
2018年2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和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苯酚产业,正式向调查机关提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2019年5月27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苯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开始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本世纪初,成长阶段的中国苯酚产业遭遇来自日、韩、美、台苯酚厂商的巨大冲击。在国内生产企业的申请下,从2004年到2015年,我国对以上国家和地区的苯酚企业连续多年征收反倾销税。但在2015年反倾销措施到期后,日、韩、美、欧盟苯酚厂商再度卷土重来,加紧抢占中国市场,相关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急剧攀升。国内企业认为以上国家和地区的苯酚企业和以前一样,利用低价手段打压国内企业,给大陆苯酚产业造成损害,遂再次发起反倾销申请。一是产销压力缓解。近几年,国内苯酚进口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进口依存度也呈现上涨趋势。同时,国内酚酮行业也在快速发展。2019年浙江石化一期65万吨/年酚酮项目有望投产,且后续利华益维远化学、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江苏瑞恒信材料等企业也将上马酚酮项目,届时国内供应充裕。此次苯酚反倾销裁定,对国外企业征收高额关税,将对后期的苯酚进口将形成抑制作用,国产货定价权将进一步巩固。二是市场人气提振。今年以来,苯酚市场人气低迷,在环保压力下,下游中小型企业整体开工欠佳。同时宏观经济不景气也导致贸易企业“钱紧”,让利套现意向走强,苯酚市场价格屡创新低。反倾销裁定消息传出,市场向好预期增加,或将聚集人气,为市场注入活力。同时,基于成本面考虑,进口贸易伙伴将会重新定位,苯酚进口格局也将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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