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通告》,要求自16日起,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实行非机动车免费停放,并重点开展打击非机动车停放收费行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涂改、撤除、占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快速处理。主次干道沿街大型商超、医院等单位,要在本单位内自行安排内部干部职工车辆停放,原则上不得占压城市道路。
来源 | 石家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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