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学生生命安全,加强校车管理,一直以来是全省交警部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保障学生及幼儿人身安全,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严厉打击校车超员、校车准驾车型不符、“黑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提供校车服务的“黑校车”,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近期,四平交警支队双辽大队查处一起黑校车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而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家长朋友们,不要让孩子乘坐没有资质的黑校车,侥幸心理不要有,安全一定放首位。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企业集中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学校、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
案例回放
9月2日,双辽交警大队那木中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一辆面包车在那木乡合力小学院内幼儿园非法接送幼儿。接到举报后,中队长乔志国立即安排警力在合力小学周边道路布控。下午4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吉C6A1XX的五菱面包车从学校驶出,沿学校门前道路由西向东行驶,布控民警立即驾车尾随,发现该面包车正是群众举报的非法提供校车服务的“黑校车”。核实准确后,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进行检查。当打开车门的刹那,车内的情况着实让民警吓了一跳,车里满满的一排排小脑袋瓜,正用懵懂的目光瞅着民警。
经民警清点,车里共挤了15名幼儿,加上1名老师和驾驶人,核载8人的面包车里,总共挤满了17个人,已经严重超员。
经进一步调查,该车驾驶人名叫唐某某,是双辽市那木乡合力村居民。面包车是他自己的车辆。从今年5月份开始,他受雇于合力小学院内的某幼儿园,接送上下学的幼儿。为了多拉几名幼儿,他将面包车座椅全部改成了背对背的小型座椅。一心只想着挣钱而不顾幼儿生命安全的唐某某,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唐某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万元罚款。因提供校车服务严重超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8条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交双辽市公安局那木乡派出所处理。目前,唐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审核|金鑫 孙薇
编辑|任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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