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两客一危”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根据公安部办公厅《201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省公安厅“陇风3号”行动和“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百日攻坚行动,对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全省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夜间禁止通行规定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共梳理出违反夜间禁止通行规定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108家(169辆次)。对违反夜间禁止通行规定交通违法较多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建立了全省“两客一危”车辆违反规定运行重点企业“红黑排行榜”,其中“黑榜”客运企业25家(58辆次),危化品运输企业13家(38辆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积极预防交通事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客运企业25家(黑榜)
1、玉门市花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6辆次)
2、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4辆次)
3、甘肃骋达运输集团积石山县大河家运输有限公司(4辆次)
4、酒泉航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3辆次)
5、甘肃惠达交通运输集团甘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6、甘肃省酒泉汽车运输总公司神舟旅游汽车服务公司(2辆次)
7、古浪县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辆次)
8、瓜州县长风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9、定西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0、定西交运集团临洮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1、定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2、山丹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3、靖远县亨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辆次)
14、酒泉市通宇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5、白银市腾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6、平凉市兴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7、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宁县客运有限公司(2辆次)
18、甘肃天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2辆次)
19、会宁县华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20、陇西县交通运输总公司(2辆次)
21、天祝藏族自治县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22、陇南昌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辆次)
23、甘肃陇运快客平凉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24、酒泉九隆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25、白银银冠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危化品运输企业13家(黑榜)
1
1、永登县华辉仓储物流有限公司(6辆次)
2、甘肃地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辆次)
3、庆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辆次)
4、成县大汇汽车货运有限责任公司(3辆次)
5、临夏市环宇危险货物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辆次)
6、酒泉顺通危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辆次)
7、兰州新路通物流有限公司(3辆次)
8、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3辆次)
9、甘肃腾龙物流有限公司(3辆次)
10、平凉凯利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11、兰州久龙物流有限公司(2辆次)
12、庆阳广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辆次)
13、甘肃久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辆次)
“两客一危”车辆夜间疲劳驾驶容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交通事故,后果十分惨重。为有效预防“两客一危”车辆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2012年9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对通行我省公路的七座以上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2014年8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发布了《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规定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省内京藏(G6)、青兰(G22)、连霍(G30)、兰海(G75)、福银(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营兰(S1)、康临(S2)、陇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线(G109)、银陕线(G211)、兰渝线(G212)、兰磨线(G213)、红格线(G215)、西张线(G227)、荣兰线(G309)、连天线(G310)、沪霍线(G312)、福兰线(G316)等国道上通行。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参与者和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劝阻和举报,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印发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禁止在夜间驾驶客运车辆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第五款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企业不得要求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驾驶客运车辆。企业应主动查处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的行为,发现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驾驶客运车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对“两客一危”车辆实行夜间禁行的规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具体举措,是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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