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有效减少榆林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运车辆污染物排放,改善榆林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市政府决定在严格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榆林中心城区部分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的同时,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9年8月11日起。
二、限行路段:G210国道城区过境线K571+800M(北至运煤专线)至K600+500M段(南至榆绥高速榆林南收费站引线十字)。
三、限行车辆:四轴(含)以上重中型货运车辆。
四、绕行路线:由北向南途经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从榆神高速金鸡滩收费站入口、榆绥高速牛家梁收费站入口进入高速绕行或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通行;由南向北途经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从榆绥高速榆林南收费站入口进入高速绕行或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通行。
近日,一辆重型货车司机因故意关闭车辆北斗终端,在312国道被执法人员处罚2000元。
该司机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之规定。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
2019年8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将严格免收绿通车辆通行费范围。
其中重点内容为: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但是,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据交通运输部的消息,2020年1月1日起,ETC单卡用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用户,交通运输部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包括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部表示,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
考虑到目前各地正在改造货车通行费计费系统,尚不具备全面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收费的条件,交通运输部称,已经部署各地,在2019年底前对单卡用户继续予以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得再享受ETC优惠政策。
2019年8月9日12时34分许,深圳布吉街道罗岗社区一汽车轮胎店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救援、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14时07分许现场明火扑灭,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造成4人死亡。龙岗8.9火情经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及视频分析,联合调查组基本认定该起事故原因:
经营部员工李某、陈某(死者)维修汽车过程中,将拆卸油箱内的汽油倒入塑料桶,移动塑料桶时产生静电火花引起汽油蒸气爆炸并蔓延成灾。公安机关已对相关嫌疑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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