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垦利区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线路通行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垦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进入垦利辖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指定路线通行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线路
国道220(利津黄河大桥黄河大坝至东营区交界处路段)、省道228(东营区交界处至北二路路段)、省道228(东八路东营区交界处至省道507路段)、省道507(东八路至黄河路路段)、省道507(区西外环至利津黄河大桥黄河大坝路段)、省道227(黄河路至区西外环路段)黄河路(同兴路至永兴路路口)、西外环(同兴路至省道227路段)、丰收路(省道316路段至胜坨路)、西五路(顺河浮桥至胜坨路)、华丰路(同兴路至胜兴路路口)、博新路(省道507至经四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二、禁止通行路线
除指定通行线路外,垦利区辖区内其它道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对违反本公告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相关执法部门将采取电子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三、通行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危化品运输车辆因业务需求,确需出入危化品运输专用线路以外道路的,应当提前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运销合同)等材料到垦利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垦利公安交管大队交管中队,地址:垦利区中兴路106号,联系电话:6098520;交管一中队,地址:垦利区黄河路北首路东,联系电话,6098571;交管二中队,地址:垦利区永安镇政府东500米路北,联系电话:6098578;交管三中队,垦利区胜坨镇政府西500米,联系电话:6098587;交管四中队,垦利区垦东办事处驻地,联系电话:8583925;交管五中队,垦利区郝家工业园,联系电话:2389688)办理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
垦利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2019年1月1日起就正式开始实施了
请各位老司机们及时相互告知!
熟记行车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