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中午,天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东马圈大队在高王公路治理违法过程中,发现一辆黄色夏利车行至附近时突然靠边停车,紧接着,驾驶人下车朝公路边的野地里跑。交警及辅警立即兵分两路包抄,成功将狂奔出几百米的驾驶人控制住。
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检查发现,王某曾于2011年11月20日因饮酒驾车被处罚,又于2014年4月10日因醉酒驾驶被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被查获时王某处在无驾驶证状态。
不仅如此,其所驾驶的车辆也已漏检3个月。王某实施“无证”、“酒驾”、“驾驶漏检车”三项违法行为,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合并处罚依法予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天处罚,这就意味着王某的春节假期将在拘留所度过。
(天津政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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