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心是肉做的,有的货主,他就偏偏不是。为了挣一点钱,可以抛弃良心,让司机冒着生命危险去送货。
货车司机汪杰接了一趟货,将一批空罐子从陕西榆林府谷运到乌兰察布,结果装货时发现罐里有液体,因为没有运输资质,怕里面装的是危化品,汪杰就拒绝了。随后货主说里面是雨水,答应将水全部放出去。
结果送货路上,汪杰及车内其他2人都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眼睛发红、嗓子不适、气短等,就停车前往医院,车上3人留院观察,其中汪杰父亲直接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汪杰怀疑是车上运输的罐子的问题,联系货主后就报了警。
经环保部门检测,车上运输的11个罐内有硫化氢、氯化氢、以及VOC,也就是一类会产生危害的挥发性有机物。金川开发区的安监局只联系上一次货主,便再也打不通货主的电话。
要说货主不知道会出现这种后果,那是不可能的,你的命是命,司机的命难道就不是命了吗?如果再晚一点去医院,后果真的不敢想象。
这种事情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被坑的卡友也不在少数,不久之前,就有个司机被货主骗,拉了一车强腐蚀液体,中途货倒了,司机就扶了下,7个手指头的皮全都烂了,治疗费花了有7、8万,全程货主都没出现过。
卡友们都知道,很多司机拉危化品和危险品并不是自愿,他们也想确保自己的安全,他们也惜命,并不想为了这点钱就顶着生命危险。除此之外,司机还要冒着被处罚的风险。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即使司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拉了危险品或危化品,一旦被交警查到,也只会处罚司机,除非司机能够出示运输合同证明,证明订的是普货,才可以免罚。而明明知道司机没有资质,还是找了拉普货司机的货主,却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只希望运输行业能够更加规范,能够让司机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经验再丰富的司机,面对“黑心”货主设下的种种圈套,也很难保证每次都能避开。
素材来源:NMTV《新闻天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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