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多的努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已经全部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二轮督察启动在即。相关负责人表示,“仍将坚持问题导向”是第二轮督察最核心的关键词。未来工作中,将更强调督察效果,关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
距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画上句号已经整整一个月。5月中旬,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标志着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部完成。最近一段时间,新一轮督察的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
从2015年12月起,经过3年多努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一轮督察全覆盖,并分两批对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实施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效显著,“中央肯定、地方支持、百姓点赞、解决问题”的效果有目共睹。然而,“一刀切”“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字眼依旧频繁出现,也让人对生态环保督察实际效果产生了疑问。
新一轮督察启动在即,如何看待已取得的成绩和仍存在的问题,未来又如何实施?记者近日独家专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
第一轮督察解决了哪些问题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来了!”督察前期,一些环境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的地区,百姓以此奔走相告。各地进驻的督察组没有让他们失望。
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余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个;立案处罚4万多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地方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问题,主动问责约2.7万人。这是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的有关数据,生态环保“钦差”业绩不一般,共向地方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509个,地方已完成问责4218人,其中厅局级及以上干部686人、处级干部2062人。
“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地;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倒逼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等等,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初衷,也是督察取得的实际效果。”刘长根告诉记者,3年多督察,不断见证着各地的变化,督察结果达到预期,让大家感到非常欣慰。
广东练江污染问题、长白山违建高尔夫球场及别墅问题、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臭味扰民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督促解决了15万余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推动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办成了一批长期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
第一轮督察之后,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出现了一些杂音。一些地方迎接督察、应对督察做过了头——无论是否合规,一律暂时停产停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刀切”影响民生的情况。
“一些地方、部门平时不作为、不担当,到督察进驻时才急忙采取临时性措施,有的直接敷衍、应付;一些地方整改方案制定不科学,给的整改时间不够、定的目标过高,使得整改工作很被动;还有一些地方或部门对待督察整改,平时下的功夫不够,到了督察时,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刘长根表示,“一刀切”是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高级黑”, 在发现这些问题苗头后,督察办专门明确了禁止“一刀切”的具体要求,督察组及时曝光了一些典型案例,也要求地方严肃处理了一批具体问题。
处理那么多人,为啥表面整改等现象仍比较多
第一轮督察反馈结束后,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8年5月、10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又分两批对20省份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成效同样显著。“回头看”开展以来,被督察的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两批“回头看”共计交办群众举报77080件,截至目前,地方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3696家;立案处罚11391家,罚款103097万元;立案侦查781件,行政和刑事拘留737人;约谈5854人,问责8790人,推动解决7万多件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回头看”成绩固然可喜,但反馈意见中大量出现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措辞,引发强烈社会反响,也让人心生疑问——第一轮督察做了那么多工作,处理了那么多人,为啥这些现象还屡见不鲜?
“督察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而且整改标准要求也很高,并对典型案例加强公开曝光,但对各地取得的成绩宣传不多,以致可能给外界造成督察整改效果打折扣的印象。”刘长根说。
总体上看,各地均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安排,并建立实施一套拉条挂账、办结销号、签字背书的督办、审核、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督察也发现,一些地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多,一些地方及部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推进整改时担当碰硬还不够,还有一些地方在推进督察整改时,一旦遇到发展与保护矛盾时,就往往以牺牲环境换取增长。更为恶劣的是,为了应付督察,个别地方甚至置党委、政府公信力于不顾,伪造公文企图蒙混过关。
督察组分析,导致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认识、认知不到位。“在某省‘回头看’时,当地省委书记讲,针对具体整改任务,县里检查时没问题,认为比整改前好多了;市里检查时感觉有点问题,但整改效果很不错;省里检查时感觉有些问题,还需加大整改力度;等到中央来检查时,发现还有大问题,整改确实没有达到要求。”刘长根说,这位省委书记的话有一定代表性,既反映地方做了不少整改工作,也反映地方在认识和认知上与中央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不作为、慢作为。刘长根表示,第一批“回头看”主要进驻了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的省(区),在实际工作中督察组发现,确实有一些地方存在“督察一阵风”的侥幸心理,在推进整改时着力不够,得过且过,导致一些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在第二批“回头看”的省份中,总体整改情况要明显好一些,这也说明督察压力传导还有一个过程。
三是不担当、不碰硬。生态环保问题整改难度很大,特别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大部分是“硬骨头”,很多都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如果没有动真碰硬的决心,整改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我国生态环境问题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不可能靠一两次督察就能解决。”刘长根表示,生态环保仍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阶段,今后督察工作仍将是问题导向,而且会更加严格,盯住不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第二轮督察如何督、怎么察
经过第一轮督察,很多人觉得该暴露的问题已经差不多了。第二轮督察如何督、怎么察,不仅公众关注,同样也是摆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面前的重要课题。
“在近日召开的第二轮第一批督察准备汇报会上,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强调,第二轮督察要把握‘坚定、精准、聚焦、双查、引领、规范’的总体要求,这就是我们新一轮督察总的指导原则。”刘长根说,“仍将坚持问题导向”成为第二轮督察最核心的关键词,此轮督察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个紧紧盯住是新一轮督察的着眼点。”刘长根解释,是要紧紧盯住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紧紧盯住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紧紧盯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紧紧盯住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紧紧盯住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未来工作中,我们更强调督察效果。”刘长根说,要更关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关注产业结构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关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刘长根透露,新一轮督察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更多运用遥感卫星、无人机、天眼监控、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既加强点上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现,也注重大尺度生态环境问题的督察;同时要大力借助各相关部门及技术单位、专家的力量,帮助督察人员快速、准确、高效地获得第一手资料和数据,进而分析、梳理、发现问题线索,为后续的现场勘察、证据固定、下沉督察等提供支持。
加强依法依规督察,同样是重点。刘长根表示,在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实践基础上,以即将出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为契机,不断完善督察制度体系,不断规范督察行为,保障督察工作风清气正。
企业环保查整改手册
废气检查内容:
随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雾霾的关注,废气这块是日益重视,同时也是各级环保督察的第一要点。废气不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尽可能的对污染物减量化和上污染治理措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企业如何做?
1、废气管理
(一)废气收集、输送
1、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2、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3、污染气体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逸散的气体采用集气(尘)罩收集时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原水池、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间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5、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6、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应结合生产工艺,力求简单、紧凑、管线短、占地空间少。
(二)废气治理
1、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2、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3、对于中等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4、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
5、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6、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生产的化工企业宜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7、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废气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和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8、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可采用液位自控仪、pH 自控仪和ORP 自控仪等,加药槽配备液位报警装置,加药方式宜采用自动加药。
9、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 氰化氢、氯气、光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
废水如何查
1、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企业如何整改:
废水管理
1、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泵通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送入本企业的废水总收集池;冷却水通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循环使用;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2、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到接管标准;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3、生活污水的处置。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规范处理。
4、排放口设置。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固废如何查
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检查什么?
督察固体废物来源
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假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
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
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检查是否设置了固废及危废标志牌。
检查污泥处置合同、污泥运输磅称记录等,判断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
固体废物管理
1、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有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渗滤液通过导流槽进入收集池。
危废间的建设
要求:
(1)设立单独专用的房间带有门和窗户,不允许有其他杂物,有防火设施(如防火沙、消防栓)。
(2)安装冷光灯。
(3)地面硬化,干净整洁。
(4)门外双锁双人管理制度并挂有危险品标识牌。
(5)室内上墙固废管理制度和固废产生工艺流程图及固废台账。
危废间外观(仅供参考)
危废间室内(仅供参考)
危废间内油桶摆放整齐,并有防漏层(仅供参考)
危废间标示牌(仅供参考)
危废台账(仅供参考)
危废台账(仅供参考)
危废台账(仅供参考)
危废间相关制度牌匾(仅供参考)
3、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袋上设立危险废物明显标志。
4、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区环保局备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5、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未经核准不得跨省转移贮存、处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配合检查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验收手续证明
申报登记证明(比如:年度环统、年度排污申报,以及试点区域的网上申报等)
固废产生、贮存、综合利用、处理处置数量、去向记录台账(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作为台账重要信息来源)
规范的固废贮存场所
运输转移、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合同及运输/处置单据(别忘了向运输/处置单位索取转运点或处置单位收据)
跨省转移批文
四、环境管理
1、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厂区内路面硬化,厂区内视线范围地面和墙面内无油污无杂物,尤其是油桶、铁面等一些固废必须进固废间。旧设备、包装箱、废品等杂物不允许存在,需要归并一起存放(干净整洁)。
2、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3、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一般废物收集场所还要采取防雨措施。
4、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车间环境
要求:
(1)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安装防漏层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为水泥地面并上防渗漏涂料,有条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层)。
(2)周围墙壁无油污,如不达标需要重新刷涂料。
(3)生产区、安装区、半成品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车间内整体情况(仅供参考)
车间内地面(仅供参考)
车间内整体情况(仅供参考)
车间划分区(仅供参考)
安装区(仅供参考)
打磨区(仅供参考)
打磨除尘样板(仅供参考)
成品区(仅供参考)
2、机床类
(1)机床表面无油污、灰尘。
(2)机床添加托盘和踏板。
旧设备刷漆改造(仅供参考)
机床踏板(仅供参考)
机床踏板及机床下面托盘(仅供参考)
机床下面托盘(仅供参考)
3、热处理类
油烟处理设备(仅供参考)
油烟处理设备(仅供参考)
油烟处理设备(仅供参考)
油烟处理设备(仅供参考)
油烟处理设备外部样图(仅供参考)
油烟处理设备外部样图(仅供参考)
淬火炉油烟处理环保设备样图(仅供参考)
清洗机油烟处理环保设备样图(仅供参考)
集中供水供油改造(仅供参考)
集中供水供油改造(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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