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门 到了目的地
却找不到停车场 或者停车场全满了
随便找个地方停车吧
一不小心还会被交警贴罚单
这些情况相信很多广州车主都遇到过
广州“停车难”问题
一直困扰着不少车主
那么 交警部门到底采取了哪些举措
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假如对交警部门的处罚有异议
又该如何进行申诉呢?
今天的《与法同行》
我们继续来讨论停车难的话题
刘奕甄
主持人
徐刚
广州交警支队法制大队三级警长
褚嘉文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
5月22日开始
广州市区有16个路段
在免费泊位处试点设置准停时段
然而在我台记者走访调查时
市民却反应形同虚设!
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经常有很多货车装卸货物,给附近的群众和车辆带来了出行困扰和安全隐患。这也正是大德路全路段被划入调整范围的主要原因。
广州此批设置的路边免费泊位试点共有16个,设置准停时段为每天9点半到次日早上7点半,即每天的7点半至9点半这两个小时之间,必须将车辆挪出免费泊位。
但记者向大德路附近市民问起新规的实施情况,却听到这样的答案。
市民:他们都是几辆车,一辆小车停在这里占一个位置。大车开过来的时候,小车再开出去。大车过来装货,装好了再把小车开过来,等于说这个位置就是他的了。
市民:霸位的有一两年了,发现他把免费泊位用来卖钱的是去年11月。外地车开过来都被罚款了,别人都没有地方停车,十次有九次罚。
市民:现在不要说生意(受影响),出行都难。
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令附近的街坊怨声载道,但又无计可施。有市民说到,这里除了有机动灵活的“占位车”,还有一停就是大半年的僵尸车。
记者在现场也看到,有的车辆上面落满了树叶,有的车被盖上了防尘罩,看得出来它们受到冷落已有一段时间。
走访过程中,记者在大德路全路段并未发现有准停时段的相关提示,路边也没有张贴公告。当问到附近商户和居民,是否知道这个规定时,大部分人也都表示并不知情,且这几天来,占位、拥堵的情况也并没有好转。
政府给大家提供免费泊位,本来是为了让大家能够更方便、规范地停车。但是现在,一条完整的道路却因为这些货车被分割得七零八落,方便自己卸货,周边的人却苦不堪言。
实际上,不仅是大德路存在这样的情况,像大南路、海珠区同福中路、康大路也不乏这样的现象发生。希望待“准停时段”正式实施之后,能够渐渐被大家了解认识,早日改善广州这种停车乱象。
目前广州普遍存在的“停车难”问题
也是国内各大城市一个“通病”
由于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加
与停车资源的有限 产生了供需矛盾
为此 交警部门一直在努力地
通过各种方式来缓解这个难题
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广州交警一直积极会同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从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各方面综合施策,不断推出一些政策。如根据需求,在医院、学校、景区周边路段开放了免费停车路段,如白云山、二沙岛周边。
在推出各项便民措施的同时,交警部门也一直坚持严格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处罚,如今年1至5月份全市已执法机动车乱停放近150万,同比上升接近30%;市交通运输局在16条免费咪表泊位设置准停时段后,广州交警对在准停时段以外停放的车辆开展专项整治,截至6月26日,共拖移无驾驶人在现场的车辆237台,现场处罚431宗。
“僵尸车”在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文规定,现实中主要是指长时间停放不动,无人维护和使用的机动车。由于其并非法律概念,因此对其如何处置并无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一般,交警部门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果通过检查,发现该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如果该车辆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民事诉讼或者其他合法途径处理;如果发现车辆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分别移交相应部门处理。
律师提醒:公民不能私自处理“僵尸车”
对于我们一般的公民个体,是没有行政管理或者执法职权的,并不能随意去挪动他人的车辆,因为如果在私自挪动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害、挪动后车辆出现其他安全隐患或者出现被偷盗行为的,作为私自挪动者,可能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了。
褚律师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拨打车主电话,要求车主尽快挪车,若车主拒不挪车,或无法联系上车主的,可以报警,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不要擅自挪动他人车辆。如果存在紧急情况,必须进行挪动的,建议先报警,在公安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挪动,在挪动过程中注意录像取证,并将被挪动的车辆安置在安全合理的环境中, 避免遭受损害。
有车主反映由于大雨天
车库进水 又找不到停车位
无奈才把爱车停在路边
第二天被贴了罚单
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又该怎么处理呢?
上一年的台风“山竹”正面袭击广东,许多车主都会担心自己的爱车停入地下车库会出现被水浸泡的现象。当时在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的业主因为得到物业和警方的暴雨提醒,在台风来临前将车辆纷纷驶离积水隐患较大的地下车库,停放到小区门前的道路旁。
但没想到第二天上班出门,就碰到交警正在现场对这些辆开出违停罚单。有车主就表示,虽然他们有违规占用公共区域的嫌疑,但也是因为躲避台风的特殊情况。
经过调查,广州交警第一时间发表官方声明,明确表示在台风“山竹”期间,因恶劣天气紧急避险或无法判断交通信号指示,所产生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不予审核通过。免除了该小区业主当天的违停处罚。并且就交警执法过程中给车主带来的不便,致以歉意。
这个情况,反映了市民对交警的执法要求和期望。这个问题,徐警官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看:
一个是市民角度,广州雨水天气多,这也是客观实际,如果自己的车库遇到雨水不能停车,那么,可以选择周边合法的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不要直接停在道路上,这样既能保障自己的车辆、财产安全,也不至于影响到其他车辆通行,保证道路安全和畅通。
第二个是交警的角度,在执法工作中,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应用不同方式方法,对于台风、暴雨等天气情况下,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体现出执法的温度,坚持法、理、情相统一,这也是广州交警支队一贯的要求。
那么 假如对交警部门的处罚有异议
该如何进行申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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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主不服公安交警部门的警告、罚款处罚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的。提出申诉时一般需要提供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罚单”)及当时现实情况的初步证据等材料。
交警提醒:市民申诉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市民申诉,是市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广州交警也一直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市民对执法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作为行政复议部门,广州交警会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全心办好每一宗案件,维护好市民合法权益和民警执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果您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
也欢迎向我们提出
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将
继续讨论停车难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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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刘
校核:梁泽宏、葛青
来源:广东出行大家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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