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保障高速公路的养护和服务质量,河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试行)》。
此次办法主旨是要“质优平价”,以解决服务质量跟不上问题。将车辆通行费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其旨不在降低通行费。
《管理方法》实行以评价情况为考量在次年进行收费浮动管理的方法,将通行费收费标准实行百分制评价体系,按三个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一)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下年度收费标准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
(二)高速公路运营项目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85分(含)以上95分以下的,下年度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高速公路运营养护和服务质量年度评价在95分(含)以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此外,对于当年度出现重大过失之一的,下年度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下浮3-5%。
“差评”多就要降低通行费收取标准,对于消费者来说,通行费用并不会因为服务质量满意度高而“水涨船高”。
有卡友直言:想少交过路费?想太多了!肯定还会从别的地方补回来的,最后指不定要交更多呢!
危化镖局有话说:河南省《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提高高速公路管理维护工作的服务质量有很大的帮助,能促使高速公路向通行更加顺畅、服务更加贴心、安全更有保障的放心发展。至于卡友担心的到时是否要多交过路费的问题,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卡友们还是暂时放宽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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