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藏身考场围墙外,用手机遥控指导考生操作;考生身绑发射器和针孔探头,微型无线小耳机,接受场外人士口授答案……设备再先进、心思再缜密,也逃不过蜀黍的法眼,福州交警近期接连查处三起驾考作弊案件。
为严厉打击驾驶人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严肃考纪,净化考场秩序,福州交警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线索收集,强力查处考试作弊案件。目前,上述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均已到案,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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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蹲墙外指导 作弊不成丢饭碗
7月4日上午,福州交警支队车管所的驾考科目二后山考场内,考试正在进行。而就在紧挨着考场的一堵围墙外,一名中年男子时蹲时站,不时朝着围墙内的考场张望着,并不停拨打手中的电话。这样异常的一幕,引起了正在对考场进行巡查的民警注意。
随后,民警立即口头传唤询问该男子。很快,男子就承认,他是某峰驾校教练员吴某枫,他的考生吴某正在考场内进行考试。原来,这是吴某第二次参加科目二考试,在第一次考试时,他操作不当导致无法通过,就心生怯意。经他和教练约定,就将手机偷偷带进考场内,在考试过程中,通过手机与教练交流,让教练指导其操作。双方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两人在考试过程中多次通话。经查,教练员吴某枫使用手机通话指导考生吴某考试,构成考试舞弊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考生吴某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在系统中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福州交警还将该教练的违法行为通报运管部门,根据《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驾驶培训机构不得聘用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该教练将被终止教练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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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藏高科技设备考试 接受“远程答题”
5月29日,根据收集线索排查分析,有考生即将利用高科技设备实施理论考试作弊违法行为。福州交警迅速部署,通过探头巡查等方式确定了考生的作弊行为,同时制定周密处置方案,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考场内将考生王某强(男,福州人)抓获,从该考生的身上找到了通讯信号发射器和微型入耳式无线耳机。另一路民警跟随着可疑信号,一路追溯到仓山区城门村某一出租屋。民警进屋后看到,涉案嫌疑人卢某(男,浙江温州人)正通过远程视频信息,进行答题,然后将答案传回考场内。在出租屋留守过程,还抓获了稍后回屋的另一名组织考试作弊涉案嫌疑人卢某国(男,浙江省温州人)。目前,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依法逮捕。
无独有偶,5月7日,福州交警还查处了另一起使用高科技设备进行作弊的案例。考生翁某俤今年已经51岁,他一直希望可以取得驾驶证,但因文化水平有限,一直无法通过理论考试,但在今年2月份,当地一所驾校招生人员与他结识,对方承诺,可以“包过”驾考考试,为此他除了缴纳5000多元的培训费外,还约定另外缴纳理论考试每科目6000元的“包过”费。当天,翁某俤参加驾考理论考试,该招生人员提前为其准备了成套作弊设备:一套信号发射器,捆绑在腹部;一件嵌有纽扣摄像头的衣服,穿在身上;一个微型无线耳机,嵌入耳朵。随后,翁某俤进入考场内,根据场外人员的远程协助进行考试。就在其以为考试可以顺利通过时,民警发现了他们的作弊行为,迅速将两人抓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和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考生翁某俤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在系统中限制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福州交警持续依法查处驾考考试作弊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于驾考涉及的犯罪行为,《刑法》也做了明确规定。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不含买方)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福州交警提醒广大考生
参加驾考时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考试作弊不仅承担着法律制裁的风险
还学不到真正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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