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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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中,非机动车一直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班族、健身爱好者、还有路上随处可见的快递员、外卖员等等,许多人都选择灵巧、方便的非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
非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更突显出部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常常有非机动车为了赶速度、图便利,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的存在。
根据“一切为了您的安全”集中攻坚行动的部署,近日,潍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奎文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在健康街文化路路口的东侧,严查非机动车飞驰在机动车道内、争道抢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逆行
逆行的非机动车驾驶员
也请走非机动车道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重点
这是严查非机动车违法乱象的初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将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整治,希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配合民警工作,一切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不要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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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邵龙光
值班主笔:李昕盈
视频制作:宋小友、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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