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在走完相应赔偿程序后,司机却迟迟拿不到票据和证件,无奈之下,司机掏出500元“吃饭钱”方将此事平息。
该事件经网络传播后,8月12日,邢台市宁晋县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发出通报,称涉事工作人员被辞退,另有两人被处分。
(视频:新京报)
事件回顾
8月7日凌晨,一辆货车行驶至邢台市宁晋县境内,因采取措施不当滑入路边,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勘察事故现场,作出事故认定。
而宁晋县公路站则以损坏公路反光标志杆为由,扣留了车辆营运证和司机资格证,要求随后赔偿路产损失。
待司机在交警部门处理完事故后,赶到位于宁晋县凤凰联合治超站院内的宁晋县公路站,按公路站工作人员要求,到银行缴纳2000元赔补偿费。
当司机返回索要证件时,宁晋县公路站工作人员变了卦,又以出车费300元和路肩需赔偿600元为由再让司机缴纳后才开票和还证。司机掏出现金500元请执法人员“吃饭钱”,宁晋县公路站执法人员接下后开票还证即刻完成。
官方调查
8月12日,该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宁晋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8月7日凌晨4时许,货车冀D1J216行至宁晋县境内定魏线K117+600路段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对公路路肩、反光标志等设施造成损害。邢台市综合执法支队宁晋县大队工作人员李兵在处理该案时,私自收取了“吃饭钱”500元。
素材来源:燕赵晚报、宁晋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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