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远房,男,1966年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87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2001年至2018年3月份担任基层交警中队长职务,现任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滨城区大队监察室主任。
从警以来,于远房同志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公安交警基层中队长的岗位上刻苦钻研、严格执法、恪尽职守、积极上进,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了共产党员为民服务的宗旨,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多次受到上级党委的嘉奖和表彰。2007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三等功”;2010年,荣获全省公安系统“一口清”比赛一等奖,2011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交通管理工作示范标兵”,2014年度被支队评为“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先进个人;2015年度区委区政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16年度滨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平安行 你我他”行动先进个人。正是在他的模范作用带动下,他先后带领两个中队荣获省总队在2011年 “公路巡逻民警一等中队”和2013年“公路巡逻民警一等中队”等荣誉称号。
于远房同志始终坚持警容严整,举止规范。他在具体工作中,一是端正自己的形象。无论纠正违法还是巡逻,始终警容严整,通过身体语言,给管理对象一种规范、认真、严肃的执法印象。二是微笑在先。上前纠正违法行为时,面带微笑,以减轻群众的拘束感和紧张感;处理违法过程中,也坚持面带微笑,以缓解群众的对立情绪。三是敬礼在先。处理违法行为前先给违法者一个标准的敬礼,既体现了执法文明,又进一步强化了违法者对民警规范、认真、严肃的执法印象。四是规范用语。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无论对方态度如何,始终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词语,清楚、明确地告知违法行为的性质、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应受的处罚、享有的权力,认真听取陈述和申辩。五是裁量公正。在执法中,不因为当事人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以此树立警察的执法权威,不给违法者留下执法随意的不良印象。
于远房同志凭借着多年中队长工作的工作经验,深刻地理解着“领头雁”模范带头作用的意义。在全面做好中队各项管理工作,每天按时上路到岗执勤,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做到勤观察,勤巡走,勤指挥,勤管理,努力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他按照“见违必纠,重者必罚,因人而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当。
日常工作中,他亲自带头、率先垂范,组织中队严格落实源头管控与严查严处相结合的措施,多次组织民警深入走访辖区社区、学校、企业,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近年来,他所在的中队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显著下降,杜绝了因管理问题造成的道路拥堵现象。辖区未发生死亡2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平稳下降。
于远房同志平时注意学习法律法规,把常用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烂熟于心”,不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并能准确应用。而且还能够准确指出其所违反法律法规的第几条,从而增强其服从管理的自觉性。2017年7月份的一天,于远房带领中队民警在外环路查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违法驾驶员可能心情不好,说:“如果你们有人不查条文就能告诉我违反了那一条法律,违反代码是什么,处罚依据是什么,罚多少款,扣几分,我就服,否则我不服气。”于远房微微一笑,将他违反的条文,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和应于的处罚娓娓道来,违法人服气的说:“这样的执法者我服气,愿意接受处罚”。
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人总认为金钱无所不能,在扣分,扣证等问题上往往找关系、讨价还价,总想用钱买分、送钱不扣证,这些现象等是交通民警经常遇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这一现象,于远房同志一直对同志们说“收违法人的钱不仅是丧失了一个民警原则,更是丧失了一个人格的事”。他不仅是这样说的,更是带着民警们这样做的,用严格规范的执法保证着交通秩序的畅通。他每天处理各类交通违法数十人次,对于自己被处罚,有的群众理解,有的不理解。他坚持文明执法,用真诚的尊重化解被处罚者的抵触,于远房同志在执法中自觉摆正位置,尊重他人人格,不以违规违章矮化别人,不以执法者自高。他坚持真情执法,用过硬的修养打消被处罚者的心结,法律无情,执法有情,于远房同志处理违规不急不燥、有理有据,以平和的心态影响和感染当事者。他坚持科学执法,用准确的量责赢得被处罚者的认可,他在执法实践中讲事实、讲依据、讲危害,不乱作为,秉承公正,科学落实安全法。他坚持阳光执法,用透明的办公剔除被处罚者的猜疑,于远房同志在执法工作中,从不遮遮掩掩,一向透明操作。他坚持严格执法,用法律的尊严震慑被处罚者的心理,让法律的执行有威,对严重违反道交法的行为,按照上级要求坚决从严从重,对报废车、套牌车、醉酒驾车等行为从不手软,以他自己的实际行动护卫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粗略估计,于远房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在执勤执法中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8万例,无一例上访,投诉案件。
于远房同志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主动服务”、“用心服务”、“用情服务”,始终以一种快乐的心情去对待工作,始终微笑面对人民群众和违法的驾驶人。他注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大走访活动提高群众对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认同感,提高执法者与交通参与者的共识,提倡执法手段与执法目的的统一,促进了辖区交通的规范、和谐发展。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中的群众对他的满意率达100%。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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